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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7條

我國籍運搬船不得與未列名在NPFC船舶註冊名單,或未列名在SPRFMO船舶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 漁船於NPFC或SPRFMO之公約水域,不得與未列名在NPFC船舶註冊名單,或未列名在SPRFMO船舶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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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