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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4條

主管機關得公告其他有關瀕臨絕種動植物或其產製品輸出入規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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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