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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 第11條

委任人係於本年度內開業者,查核範圍應包括籌備期間之帳簿文據。但籌備期間已辦理申報部分,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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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