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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 第1條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三十一條之一
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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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看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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