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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三條第六款所稱致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重大傷病項目之情形,指犯罪被害人依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提出申請,並取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之重大傷病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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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