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 第3條

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依本條例第三條第四條請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者,應具體列舉其特殊功績或優良事蹟。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獎章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