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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本法第十五條所稱同一場所,指一定區域內,各開發場所環境背景因子類似,且其環境影響可合併評估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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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