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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機構設立標準 第9條

經許可設立私立社會救助機構未於法定期限內辦妥財團法人登記者,原許可失其效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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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