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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 第5條
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經園管局或分局公開招標,並核准在區內提供公共福利事項服務之事業,其管理費依園管局或分局於招標文件所定費額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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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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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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