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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微波電臺,指在第十二條規定頻率範圍內,於固定點間利用指配之頻率接收或發送射頻訊息之電信設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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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