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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菸酒零售管理辦法 第20條

零售商名稱或地址變更時,應敘明事由連同變更後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 業登記證及原許可證等,申請分局為變更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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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