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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執行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執行者,應將情況急迫或徵得義務人同意之情形,記明於執行筆錄或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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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