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 第23條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移送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移送書及相關文件之格式,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