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 第22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第22條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各職類之裁判長及裁判人數合計以三人為原則。 但報名參賽人數眾多,得視實際需要增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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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