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10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勞工安全衛生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勞工安全衛生標準之訂定、修正事項。 二、關於勞工職業災害預防之研究、分析事項。 三、關於勞工安全衛生之研究、實驗事項。 四、關於勞工作業環境之測定事項。 五、關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之訓練事項。 六、關於勞工安全衛生團體之輔導事項。 七、關於勞工安全衛生之國際聯繫事項。 八、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