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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6條

本會委員會議職權如左: 一、關於勞工政策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勞工行政計畫方案之審議、考核事項。 三、關於勞工法規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主任委員或委員提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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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