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新聞局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 第11條

行政院新聞局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有關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之費用, 由本局相關處室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訂定並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行政院新聞局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