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事細則 › 第14條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事細則 第14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預算編列及推動執行事項。 二、關於政風督導小組會議之辦理事項。 三、關於推動辦理業務稽核及研 (修) 訂具體防弊措施事項。 四、關於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五、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六、關於端正政風及防制貪瀆工作實施計畫之推動、檢討事項。 七、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八、關於公務機密維護及資通安全稽核事項。 九、關於危害或破壞事件之預防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十、關於洩密案件之查處陳報事項。 十一、關於機關安全維護之計畫訂定、督導檢查、會報召開事項。 十二、關於政風機構組織編制暨本室人員任免、遷調、銓審、考核、獎懲 及考績案件之擬辦事項。 十三、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核等事項。 十四、其他有關政風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