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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 第35條

本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逐級陳轉,其奉命必須直接陳述者不在此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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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