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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事細則 第4條

本署設企劃組、作物生產組、農業資材組、運銷加工組、糧食產業組、糧食儲運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各組室得視業務之需要,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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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