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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事細則 第8條

運銷加工組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市場管理科: (一)農產品運銷與市場交易有關法規、政策之研擬、修正、督導及釋示。 (二)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設立規劃案之審議、輔導及監督。 (三)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興建與相關設施改善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四)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管理與交易制度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五)果菜、花卉批發市場交易資訊蒐集、貨源調配與穩定措施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六)市場交易相關科技試驗研發與改進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七)消費者保護及服務彙辦業務。 (八)其他有關果菜、花卉市場經營管理事項。 二、行銷輔導科: (一)農作物產品標準化、規格化、條碼化作業與品牌建立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二)農作物產品共同運銷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三)農作物產品多元化運銷通路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四)農作物產品物流、倉儲、配送作業制度與設施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五)農作物產品國內宣傳、推廣與促銷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六)農作物產品行銷訓練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七)農作物產品行銷之研究策劃、輔導及監督。 (八)其他有關農作物產品行銷企劃、推廣及管理事項。 三、農產加工科: (一)國產農作物產品加工事業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二)加工型農作物產業發展方案、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督導。 (三)農作物產品加工廠、加工設施與技術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四)農村釀酒事業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五)國產農作物加工產品品質驗證與品牌建立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六)國產農作物產品加工品行銷通路拓展與宣傳、廣告、促銷等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七)農作物產品加工技術研究發展之策劃、輔導及監督。 (八)其他有關農作物產品加工輔導及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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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