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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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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