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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中醫藥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醫藥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二、中醫醫事人員管理與醫事人力發展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三、中醫醫事機構管理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四、中藥(材)、植物性藥材之管理與品質促進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五、其他有關中醫藥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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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