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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徵用法 第22條

遇必要時,徵用書得逕交同業公會,由該會負責人酌量同業之供給力實施 徵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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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