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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徵用法 第8條

徵用物以徵用區域或應徵人現有者為限。但製造物得由有徵用權者,酌量 製造者之能力,限令於相當時期內製就,以便徵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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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