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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16條

現役軍人參加高等、普通或特種檢定考試者,如與國防軍事上無妨礙時,應給予公假,其因應徵召服役適值入營者,得延期入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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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