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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25條

現役軍人家屬在六歲以下無力教養,或六十歲以上無力生活者,得優先免費入公立之托兒所、育幼院或救濟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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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