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第5條

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5條

本準則所列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通傳財團法人得因實際需要增訂。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