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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儲金法 第9條

存簿儲金在通儲區內,得向任何郵政儲金機關續存或支取。 通儲區及其辦法,由郵政儲金匯業局擬具,呈請交通部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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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