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 第7條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7條

申請人委託國外銀行或合格匯款業者(以下簡稱受託機構)支付匯款款項,應定有一定政策及程序,內容應包括: 一、持續蒐集足夠之可得公開資訊,以充分瞭解受託機構之業務性質,並評斷其商譽及管理品質,包括是否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規範,及是否曾受洗錢及資恐之調查或行政處分。 二、評估受託機構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具備適當之控管政策及執行效力。 三、在與受託機構建立往來關係前,應先取得高階管理人員核准後始得辦理。 四、以文件證明各自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責任作為。 五、對於無法配合申請人提供上開資訊之受託機構,申請人應對其暫停或中止業務關係。 六、受託機構為申請人本身之國外分公司(或母子公司)時,亦適用前五款規定。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實質受益人:指對參與創新實驗者(以下簡稱參與者)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第3條申請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一、不得接受參與者以匿名或使用假名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第4條申請人確認參與者身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一、疑似使用匿名、假…第5條申請人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應包括對參與者身分之持續審查,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依重要性及風…第6條第三條第三款與前條規定之確認參與者身分措施及持續審查機制,應以風險基礎方法決定其執行強度,包…第8條申請人辦理匯款業務,應依下列規定,始得辦理:一、隨匯款交易備置必要且正確之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第9條申請人應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參與者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政策及程序,以偵測、比對、…第10條申請人應建立交易監控政策與程序,並得利用資訊系統輔助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其交易監控政策與…第11條申請人應以紙本或電子資料保存與參與者身分確認、往來及交易之紀錄憑證,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對…第12條申請人應依洗錢與資恐風險及業務規模,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第13條主管機關對於申請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執行情形,得採風險基礎方法隨時派員或…第14條申請人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對於符合第十條規定之監控型態或其他異…第1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6條看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