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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 第18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修正之第十五條之一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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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