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 第18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18條

校事會議委員,不得同時擔任其審議處理事件之調查小組委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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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