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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21條

分局醫務管理組分課及職掌如下: 一、醫務行政課: 有關受理醫事服務機構申請特約及審查事項。 有關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輔導及管理事項。 有關醫事服務機構基本資料及異常資料之建檔、更新、維護事項。 有關事前審查案件事項。 有關過度利用醫療及長期住院之個案輔導管理及轉介事項。 有關醫療支付標準及藥價基準資料蒐集事項。 有關藥材價格、跨表核定之事項。 其他有關醫務行政事項。 二、醫務查核課: 有關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查核事項。 有關檢舉違規案件之訪查事項。 有關違約醫事服務機構之列管及加強查核事項。 有關醫療費用及醫事服務機構罰鍰之催收、訴追及強制執行資料之提 供、出庭答辯、債權憑證保管及呆帳處理事項。 法院扣押醫療費用案件配合事項。 其他有關醫務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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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