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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25條

分局秘書室分課及職掌如下: 一、文書課: 有關分局文件之收發、承轉及公文交換等事項。 有關分局文書之繕打、校對、製版、印刷事項。 有關分局檔案歸檔存放及調閱事項。 有關分局檔案保管、銷燬及管理事項。 有關分局綜合業務彙總事項。 其他有關分局文書業務及檔案事項。 二、事務課: 有關分局警衛 (工) 、工友、技工、駕駛及車輛之管理事項。 有關分局辦公用品、器具設備之購置、核發及維修管理事項。 有關分局房舍之修繕及管理事項。 有關分局事務性費用及財物之收支與單據報銷事項。 有關分局零用金之支付及核銷事項。 有關保險費退費、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等有關現金或票據之出納、保管 、登記事項。 其他有關分局財務管理及出納及事務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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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