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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24條

分局資訊室分課及職掌如下: 一、操作管理課: (一) 有關電腦主機與其週邊設備之操作、管理、維護及故障處理事項。 (二) 有關分局各單位使用電腦設備之監督管理事項。 (三) 有關電腦機房、設備與環境之安全管理事項。 (四) 有關電腦媒體檔案之管理事項。 (五) 其他與電腦操作有關事項。 二、系統工程課: (一) 有關分局電腦設備之規劃、租購、安裝及執行事項。 (二) 有關電腦設備之使用效率評估、分析及調整事項。 (三) 有關分局電腦使用者、程式館及資料庫等管理事項。 (四) 有關資訊硬體及系統軟體問題之解決處理事項。 (五) 其他有關電腦系統工程事項。 三、作業管制課: (一) 有關電腦批次作業之控制、上機申請排程及管理事項。 (二) 有關電腦輸出報表核對、整理及分送各部門事項。 (三) 有關提供分局各單位統計資料及相關電腦資訊事項。 (四) 有關與外單位資料交換之管制事項。 (五) 有關電腦資訊作業材料之控制、管理事項。 (六) 其他有關電腦資訊作業管制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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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