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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28條

分局政風室之職掌如下: 一、有關分局政風業務綜合規劃事項。 二、有關分局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事項。 三、有關分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有關分局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有關分局政風獎懲建議事項。 六、有關分局公務機密維護、機關設施暨首長安全防護等事項。 七、有關機關首長及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 八、受理本機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審核作業等事項。 九、其他有關分局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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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