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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 第9條

眷舍管理機關因前條規定情形提起訴訟時,其必要之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執行費用,得於該項眷舍房地收回標售時,併列標售底價予以收回歸墊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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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