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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19條

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設學術諮詢委員會;院設學術諮詢總會,直屬於院長,由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學術諮詢委員會推薦委員若干人為總會委員,並得延聘院內外學者專家若干人為委員,共同組織之,均為名譽職。 前項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之組織規程,由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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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