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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第3條

大學及獨立學院新生入學時,應按其所屬院系,分為若干組,每組人數以 二十人至四十人為原則,每組設導師一人;專科學校應按其所屬科別,每 班設導師一人,均由校院長聘請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擔任之。五年制專科 學校前三年,得聘請服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之合格助教擔任導師。外籍學 生另行分組,每組以十人為原則,必要時得由訓導處組織委員會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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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