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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第4條

大學各學院院長、系主任,為各該院系主任導師,專科學校以科主任為主 任導師,分別負責協同各該院系科之導師,實施指導工作。各系 (科) 助 教,應協助本系 (科) 導師辦理有關導師制之實施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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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