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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 第7條

教科圖書儀器及教具等,送請審查時,應繳納審查費。其數額由教育部訂定或由國立編譯館分別擬定,報經教育部核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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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