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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外名譽領事執行職務辦法 第6條

駐外名譽領事應將轄區內有關本國之輿論,情報及其他事項,隨時報告本 部及主管使領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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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