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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第12條

申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定災區失業者資格後 六個月內辦妥貸款事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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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