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 第9條

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對負擔家計之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 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青少年之就業需求,主動邀集 廠商及事業機構,於災區辦理現場徵才活動。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九二一震災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及臨時工作津貼請領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