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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第7條

因震災發生地層移動,致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時,在依法辦理地形圖修 測或重新測量及都市計畫圖重新製作前,得參照原都市計畫圖及實地現況 ,修正都市計畫樁位坐標,實施都市更新、新市區建設、土地使用管制及 建築管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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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