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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辦事細則 第8條

測報技術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震測報技術之研發、轉移及支援。 二、即時地震站資料之傳輸及接收;整合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運。 三、資料服務展示系統與地球物理資料庫管理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運。 四、資訊系統及設備之安全、管理、維運。 五、其他有關測報技術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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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