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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 第3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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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構)及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第4條本局設下列組、室、中心:一、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二、空運管理組,分四科辦事。三、飛航標準…第5條綜合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施政計畫之研擬、管制、考核及協調。二、民航國際組織與民航國際合作…第6條空運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業與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第7條飛航標準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航空人員考驗、檢定給證及相關規則之訂修;航空醫務作業之督導及協調…第8條飛航管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飛航管制、儀航程序、助航設備、航空通信、航空氣象、飛航情報與飛航…第9條航站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航空站經營管理、智慧科技運用、空側設施與場面作業(含軍民合用機場…第10條場站工程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運用智慧科技辦理機場相關整體規劃之擬訂;航空站相關建設之可行性評…第11條民航資訊組掌理下列事項:一、民航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及推動。二、民航資訊資源之整合、處理及應用…第12條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第13條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第14條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事項。第15條主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16條機場工程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機場建設之興(擴)建及改善工程之執行。二、機場工程之預算彙編、…第17條本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8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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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