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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辦事細則 第8條

人事室掌理以下事項: 一、組織編制、任免、遷調、銓審、動態有關事項。 二、考試分發及升資甄審有關事項。 三、獎懲、考成、服務、訓練、進修事項之擬辦事項。 四、緩召事項之申辦事項。 五、人事規章宣導、資料管理、登錄、建檔事項。 六、退休、撫卹、退撫基金事項之擬辦核轉事項。 七、差假、勤惰及平時成績考核擬辦事項。 八、各種表揚獎章請領之彙辦事項。 九、員工服務證、乘車證填發事項。 十、待遇及各項福利補助之審核事項。 十一、公、勞、全民健保之申辦事項。 十二、各項服務證明之製作及核發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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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