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 第16條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第16條

以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方式開發新社區,重劃主管機關於擬具土地重劃計畫 書時,應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十一條及本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 分別計算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及非屬公營事業機構所有之私有土地提 供安置受災戶用地面積與比率,列入計畫書,作為分配土地及計算短配土 地面積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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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