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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管理辦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保險業申請營業登記、變更營業登記、核發、換 發營業執照等事項,應繳納登記費、執照費及審查費等規費;其收費基準 ,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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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